- 单一 UN 编号总量超 4,000kg 即须贴标牌(同一运输单元)。
- 容量 ≤3m³ 的罐体可用标签代替标牌,更大的罐与集装箱须贴 250mm 菱形标牌。
- 各体系最小尺寸不同:ADR/IMDG 标牌 250mm;美国 49 CFR 对基材另有 30 天耐候标准。
如果您负责危险货物的运输、仓储或装卸,就必须清楚知道:一批货该贴哪些危险品标牌、贴在什么位置、法规有哪些硬性要求。本页一次讲清危险品标牌(placard)的类别体系、尺寸与颜色规定,以及集装箱、车辆和包装件上的张贴要求——帮您始终合规,让货物顺畅出运。
危险品标牌是张贴在运输车辆、货运集装箱和散装包装外部的菱形危险品运输标志,让司机、码头操作人员和应急响应人员一眼就能判断货物所属的主要危险性类别。标牌比贴在单个包装件上的危险品标签尺寸更大。只要运输车辆载运的危险货物超过规定的数量门槛,就必须张贴标牌——绝大多数危险性类别以合计 1,001 磅为界,而表 1 所列物质无论数量多少都必须张贴。
全球危险品标牌监管框架建立在三大支柱之上:海运适用 IMDG Code(《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后文简称 IMDG 规则),美国境内公路、铁路和水路运输适用 49 CFR(美国《危险货物运输法规》,HMR),欧洲公路运输适用 ADR(《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运输欧洲协定》)。三大体系对危险品标牌的尺寸、颜色、符号和张贴位置均有详细规定,其底层采用的分类体系统一来自《联合国规章范本》(UN Model Regulations)。
无论您是危险品生产企业、货运代理还是仓储运营商,标牌贴错都可能意味着货物被拒收、被监管罚款或船期延误。本指南将逐一讲解九个危险性类别、各类标牌的具体规格,以及集装箱、车辆和包装件必须遵守的危险品标牌张贴规则。
第 1–9 类危险品标牌要求:尺寸、颜色与张贴数量门槛
| 类 | 分项 | 危险种类 | 标牌底色 | 符号/文字颜色 | 标牌最小尺寸 | 张贴数量门槛(49 CFR) |
|---|---|---|---|---|---|---|
| 1 | 1.1 | 爆炸品(整体爆炸危险) | 橙色 | 黑色爆炸弹图案;底角数字"1" | 250 x 250 mm | 任何数量(表 1) |
| 1 | 1.2 | 爆炸品(抛射危险) | 橙色 | 黑色爆炸弹图案;底角数字"1" | 250 x 250 mm | 任何数量(表 1) |
| 1 | 1.3 | 爆炸品(燃烧危险) | 橙色 | 黑色爆炸弹图案;底角数字"1" | 250 x 250 mm | 任何数量(表 1) |
| 1 | 1.4 | 爆炸品(较小爆炸危险) | 橙色 | 黑色爆炸弹图案;底角数字"1" | 250 x 250 mm | 合计 >1,001 磅(表 2) |
| 1 | 1.5 | 爆炸品(极不敏感) | 橙色 | 黑色爆炸弹图案;底角数字"1" | 250 x 250 mm | 合计 >1,001 磅(表 2) |
| 1 | 1.6 | 爆炸品(极度不敏感) | 橙色 | 黑色爆炸弹图案;底角数字"1" | 250 x 250 mm | 合计 >1,001 磅(表 2) |
| 2 | 2.1 | 易燃气体 | 红色 | 黑色或白色火焰 | 250 x 250 mm | 合计 >1,001 磅(表 2) |
| 2 | 2.2 | 非易燃无毒气体 | 绿色 | 黑色或白色气瓶 | 250 x 250 mm | 合计 >1,001 磅(表 2) |
| 2 | 2.3 | 毒性气体 | 白色 | 黑色骷髅与交叉骨 | 250 x 250 mm | 任何数量(表 1) |
| 3 | — | 易燃液体 | 红色 | 黑色或白色火焰 | 250 x 250 mm | 合计 >1,001 磅(表 2) |
| 4 | 4.1 | 易燃固体 | 红白相间竖条纹 | 黑色火焰 | 250 x 250 mm | 合计 >1,001 磅(表 2) |
| 4 | 4.2 | 自燃物质 | 上半部白色、下半部红色 | 黑色火焰 | 250 x 250 mm | 合计 >1,001 磅(表 2) |
| 4 | 4.3 |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 蓝色 | 黑色或白色火焰 | 250 x 250 mm | 任何数量(表 1) |
| 5 | 5.1 | 氧化性物质 | 黄色 | 黑色火焰置于圆环上方 | 250 x 250 mm | 合计 >1,001 磅(表 2) |
| 5 | 5.2 | 有机过氧化物 | 上半部红色、下半部黄色 | 黑色火焰 | 250 x 250 mm | 任何数量(B 型温控货物,表 1) |
| 6 | 6.1 | 毒性物质 | 白色 | 黑色骷髅与交叉骨 | 250 x 250 mm | 具吸入危害时任何数量(表 1) |
| 6 | 6.2 | 感染性物质 | 白色 | 黑色生物危害标志 | 250 x 250 mm | 合计 >1,001 磅(表 2) |
| 7 | — | 放射性物质 | 上半部黄色、下半部白色 | 黑色三叶形符号;数字"7"高度不小于 25 mm | 250 x 250 mm | 任何数量(表 1) |
| 8 | — | 腐蚀性物质 | 上半部白色、下半部黑色并带白色边框 | 黑色图案:试管向金属板和手掌倾倒液体 | 250 x 250 mm | 合计 >1,001 磅(表 2) |
| 9 | — | 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 | 上半部白色、带七条黑色竖条纹 | 底角带下划线的黑色数字"9" | 250 x 250 mm | 合计 >1,001 磅(表 2) |
每批危险品运输都必须按其主要危险性类别张贴正确的危险品标牌。下表列出 IMDG 规则、49 CFR 与 ADR 体系下九个 UN 危险性类别各自的标牌规格。运输单元、货运集装箱和车辆上危险品标牌的尺寸统一规定为最小 250 mm x 250 mm(9.84 英寸 x 9.84 英寸);贴在单个包装件上的危险品标签尺寸更小,最小为 100 mm x 100 mm(3.9 英寸 x 3.9 英寸)。
来源:IMDG 规则分类;49 CFR §172.504 表 1 与表 2;ADR 标牌规格。
需要记住的核心标牌规则:
- 表 1 物质(爆炸品 1.1、1.2、1.3 项;毒性气体 2.3;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4.3;部分有机过氧化物 5.2;吸入毒性物质 6.1;放射性物质 7)无论数量多少都必须张贴危险品标牌。
- 表 2 物质只有当车辆或集装箱内全部表 2 危险货物的合计毛重超过 1,001 磅时才须张贴标牌。
- 第 1 类爆炸品共分 6 个分项(1.1 至 1.6),按危险性由高(1.1)到低(1.6)排列。同一运输单元载运不同分项的第 1 类货物时,只需张贴最危险分项的标牌。
- 第 7 类放射性物质标牌必须在橙色面板或白色背景上显示 UN 编号,适用时还应显示运输指数。
散装包装和货运集装箱须在运输单元或集装箱的四个外壁面(前、后、左右两侧)都展示危险品标牌。非散装包装件不贴整版尺寸的标牌,改为张贴危险品标签(100 x 100 mm),但适用相同的类别与分项规则。
危险品标牌张贴位置:车辆、集装箱与包装件
| 项目 | 危险品标签 | 危险品标牌 |
|---|---|---|
| 尺寸 | 最小 100 mm x 100 mm(3.9 英寸) | 最小 250 mm x 250 mm(9.84 英寸) |
| 使用对象 | 贴在单个包装件、内包装或集合包装上 | 展示在运输车辆、货运集装箱、罐体和散装包装上 |
| 作用 | 标示某个包装件内货物的危险性 | 向应急响应人员和操作人员警示整个运输单元的总体危险性 |
| 所需数量 | 每个包装件 1 张(大件包装可按每侧 1 张) | 集装箱 4 张(IMDG 规则)、公路车辆 3 张(ADR)、美国车辆 4 张(49 CFR) |
危险品标牌贴在哪里,与选对类别同样关键。贴错位置会导致货物被拒收、港口延误和监管罚款——而且在很多情况下,负责贴标牌的并不是您以为的那个环节。本节介绍 IMDG 规则(海运)、49 CFR(美国)和 ADR(欧洲公路)三大法规体系下,车辆、货运集装箱、铁路货车和单个包装件的具体张贴规则。
货运集装箱与货物运输单元(CTU)
按 IMDG 规则,载运危险品的货运集装箱或半挂车必须在单元两侧和两端各清晰展示 1 张危险品标牌,即标准集装箱共需 4 张——两侧长边各 1 张、两端各 1 张。对于不符合集装箱或半挂车定义的其他货物运输单元(CTU),要求是单元两侧及后部至少各贴 1 张。
需要记住的 IMDG 张贴要点:
- 标牌必须以垂直方向贴在各侧壁和各端壁上。
- 与箱内货物无关的标牌必须撤除——贴错危险品标牌同样属于违规。
- 载运未包装 LSA-I(低比活度)或 SCO-I(表面污染)物质的第 7 类放射性物质大型集装箱,须按 No. 7D 样式在两侧壁和两端壁各展示 1 张危险品标牌,共 4 张。
- 装载两种及以上危险物质的多舱罐式容器,标牌须沿容器两侧对应舱位的位置张贴;若所有舱位载运的危险性相同,沿每侧各张贴一组即可。
- 货物存在次要危险性时,除主危险性标牌外,还应加贴次要危险性标牌。
- 同一票包装危险货物仅有一个 UN 编号且毛重超过 4,000 kg 时,该 UN 编号须以高度不小于 65 mm 的黑色数字显示。 [source: adrbook.com] 该编号可印在标牌符号下方,也可印在与每张标牌相邻的橙黄色矩形面板上(最小高 120 mm x 宽 300 mm)。
公路车辆(美国 49 CFR)
按 49 CFR(美国《危险货物运输法规》),总原则是:装有任何数量危险货物的每个散装包装、货运集装箱、成组货载装置、运输车辆或铁路货车,都必须在每侧和两端张贴危险品标牌。
49 CFR 的具体张贴规则包括:
- 标牌必须牢固固定或附着在车辆上,或放入标牌支架中。
- 标牌必须在其所朝方向上清晰可见。机动车的正面标牌可贴在牵引车(车头)正面,以替代或补充车厢正面的标牌。
- 标牌须避开梯子、管道、车门、篷布等可能遮挡视线的附属物和装置。
- 标牌须远离任何会明显削弱其效果的标记(如广告),与这类标记的距离至少为 3 英寸(76 mm)。
- 标牌的位置须避免车轮甩起的泥土或水溅到标牌上。
- 货运集装箱或运输车辆内装有需要不同表 2 标牌的两类及以上非散装危险货物时,可使用 DANGEROUS 标牌。但当其中某类货物在同一装货点一次装载量达到合计毛重 1,000 kg(2,205 磅)或以上时,必须改贴该类别对应的表 2 标牌。
对于平板运输车辆,只要标牌从车辆侧面和端部清晰可见,可通过在平板上的成托非散装包装件上张贴危险品标牌来满足每侧和两端贴标的要求。
公路车辆(欧洲 ADR)
按 ADR(《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运输欧洲协定》),危险品标牌须贴在车辆两侧及尾部。标准公路车辆共需 3 张标牌——左右两侧各 1 张、尾部 1 张——这与 IMDG 规则要求货运集装箱张贴 4 张不同。
ADR 的补充张贴规则:
- 对于装载两种及以上危险货物的多舱罐式车辆或可拆卸罐体,标牌须沿对应舱位所在的两侧位置张贴,同时每种样式的标牌须在车辆尾部两侧各展示 1 张。
- 若所有舱位载运的危险货物相同,标牌只需沿每侧各贴 1 张、尾部贴 1 张。
- 当同一舱位需要张贴多张标牌时,标牌须相邻并排展示。
- 罐式半挂车与牵引车分离、装船运输时,还须在半挂车前部张贴危险品标牌。
- 对于容积不超过 3 m³ 的罐体和小型容器,只要从车辆外部看不到,可用标签(100 x 100 mm)替代标牌。
- 除菱形标牌外,ADR 还要求在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前部和后部展示橙色警示板(危险性识别面板)。
标签与标牌:先分清二者的区别
一个常见的混淆点在于危险品标签和危险品标牌的区别,两者用途不同:
危险品标签不能替代危险品标牌,危险品标牌也不能替代标签。载运危险品包装件的集装箱必须两者兼备:每个包装件上贴危险品标签,集装箱外侧贴危险品标牌。
危险品标牌张贴责任归谁
按 IMDG 规则,负责确保集装箱张贴正确标牌的是装箱人(Packer)——即签署集装箱装箱证明书(CPC)的一方;按 ADR,责任方是装货人(Loader)。两种情况都很少由卡车司机负责给集装箱贴标牌。司机负责的是适用于车辆本身的要求——例如 ADR 橙色警示板——以及核对标牌与危险货物运输单据一致。但法规并不指望司机知道箱内装了什么,也不要求司机亲自张贴标牌。
从实操角度看,司机并不必然是责任方——ADR 下的责任通常由负责贴标的一方承担,但具体认定因司法辖区而异,应以当地规定为准,因为承运人可能依赖托运人提供的信息。责任落在实际装箱或装货的一方。按 49 CFR 的美国境内运输,通常由发货人(shipper)负责确保危险品标牌张贴正确。
张贴实操核对清单
车辆或集装箱离场前,请逐项核对以下内容:
- 货运集装箱:四个外壁面(前、后、左、右)各 1 张——共 4 张危险品标牌。
- 公路车辆(美国):每侧及两端各 1 张——共 4 张(正面可贴在牵引车上)。
- 公路车辆(ADR):两侧及尾部各 1 张——共 3 张。
- 多舱罐式车辆:沿车身两侧、对应各舱位的位置张贴。
- 次要危险性:在主危险性标牌旁加贴相应的次要危险性标牌。
- UN 编号:按规定以高度至少 65 mm 的黑色数字显示(IMDG 规则下毛重超过 4,000 kg 的货物)。 [source: adrbook.com]
- 避免遮挡:危险品标牌避开梯子、管道、车门、篷布和广告。
- 撤下旧标牌:与本次装载内容无关的标牌必须在离场前撤除。
:危险品标牌印刷标准、可移除式与永久式标牌及语言要求
1. 危险品标牌怎么印刷才合规?官方对尺寸和颜色有什么规定?
危险品标牌的印刷规格由几大法规体系分别详细规定:49 CFR(美国)、IMDG 规则(海运)和 ADR(欧洲公路运输)。三者都要求危险品标牌耐用、耐晒不褪色,并在各种环境条件下清晰可辨。 按 49 CFR §172.519,标牌材质须能承受 30 天露天环境暴露而不发生劣化或明显失效。纸板标牌(tagboard)须以 610 x 910 mm 规格纸制造,每令重量至少 80 kg(176 磅),并通过 414 kPa(60 psi)Mullen 顶破测试。颜色须通过 72 小时耐晒测试(fadometer)和 30 天露天天气测试。颜色公差须落在认可的《危险物质标签与标牌颜色容差图》范围内,或与 PANTONE 配方指南光面/哑面(coated/uncoated)色卡完全一致。出现褪色即视为不合规。 按 IMDG 规则,危险品标牌的最小尺寸为 250 mm x 250 mm,并须符合 5.2.1.6.3 条的规格要求。需要显示 UN 编号时,须以高度不小于 65 mm 的黑色数字印刷。IMDG 的橙黄色矩形面板尺寸为高 120 mm、宽 300 mm,带 10 mm 黑色边框。 按 ADR,危险品标牌为菱形,最小尺寸 250 mm x 250 mm;边缘内侧的线条须与边缘平行,线条外缘距标牌边缘 12.5 mm。类别或分项数字的高度不小于 25 mm。第 7 类标牌须在距边缘内侧 5 mm 处印有黑色线条。车辆表面面积不足时,标牌每边尺寸可缩小至 100 mm。 落到采购环节:应选择能提供相关标准合规认证的供应商——通常以 BS5609(海水浸泡标准)为准——并核对颜色与认可的容差图一致。丝网印刷的自粘乙烯基危险品标牌是满足 IMDG 规则要求的常用耐用选择。
2. 危险品标牌用可移除式还是永久式?两种哪种更合适?
可移除式和永久式危险品标牌都可以使用,取决于应用场景。法规要求的是标牌在整个运输期间牢固附着、清晰可见——并未强制要求必须是永久式。
可移除式自粘乙烯基标牌
:丝网印刷、自带背胶,满足 IMDG 规则要求,包括 BS5609 90 天海水浸泡测试。可牢固粘贴于大多数表面,移除方便且残留胶少,专为单程或临时使用设计,无需加装标牌支架。
永久粘贴式乙烯基标牌
:采用高粘性丙烯酸胶,同样通过 IMDG 规则 BS5609 要求,适合长期使用。不过要留意,"可移除"胶在约 6 个月后可能固化、变成永久粘贴。两种标牌的使用温度范围通常为 -40°F 至 +200°F,最低施工温度为 +40°F。
纸板标牌(tagboard)
:无背胶的覆膜纸板材质,用于短期使用,户外寿命约 60 天。价格更经济,但需要配标牌支架。
关键规则
:按 IMDG 规则和 ADR,危险货物或其残留物卸空后,所有标牌、橙色面板、标记和标志都必须撤除或遮盖。可移除式标牌让这项工作明显更省力,也降低下一票货物误贴旧标牌的风险。长期运输同一产品的集装箱,永久式标牌可能更划算;多用途或多品类共用的集装箱,一般推荐可移除式乙烯基标牌。
3. 危险品标牌上可以用什么语言?需要哪些配套文件?
危险品标牌的语言要求取决于法规体系和标牌类型。 按 49 CFR,大多数标牌不要求印刷危险性提示文字(如"FLAMMABLE"),第 7 类(放射性物质)和 DANGEROUS 标牌除外。如需印文字,允许使用外语。但如果货物按 IMDG 规则出运(经 §171.12(b) 授权),则危险货物运输说明、发货人证明(声明)和集装箱装箱证明书必须使用英文。 按 IMDG 规则,符合规格的危险品标牌可以印外文铭文或危险性提示文字(如法文、日文)。除第 2.1 类(易燃气体)外,所有标签上的符号、文字和数字均须以黑色印刷;第 2.1 类在对比度足够时可采用容器本身颜色的印刷。 按加拿大 TDG 法规,标牌文字若使用英语或法语以外的语言,须附英语或法语译文,且文字不得遮挡标牌上的任何符号或其他文字。只要不遮挡必备要素,允许添加任何语言的补充文字来说明危险性。
实操建议
:国际运输时使用无文字危险品标牌(只印符号和类别编号、不带危险提示文字)通常最稳妥——符号和类别编号按《联合国规章范本》标准化,全球通用,不存在语言障碍。如果确实印文字,确保不要遮挡必备的符号、类别编号或 UN 编号。就单证而言,国际海运通常要求使用英文。
4. 危险品标牌必须用无 PVC 材质吗?
"无 PVC 危险品标牌"虽然是常见搜索词,但法规并未专门强制要求无 PVC 材质。要求针对的是性能而非材料成分:危险品标牌必须满足适用法规(49 CFR、IMDG 规则、ADR)规定的强度、耐用性和耐晒色牢度规格。 许多供应商提供耐用的乙烯基标牌,满足 BS5609 90 天海水浸泡要求。乙烯基是主流材质,因为它防水、柔韧、附着力好。如果贵司有特定的环保或企业可持续发展要求,可以向供应商定制无 PVC 替代材质,例如聚丙烯或聚酯基材。关键在于核实:任何替代材质都必须仍能通过所要求的耐用性和耐候测试。
5. 危险品标牌 PDF 打印模板哪里找?能自己打印吗?
监管机构和商业供应商提供可打印危险品标牌和危险品标牌 PDF 模板,供参考和培训使用。但实际装运时切勿使用自行打印的标牌,除非能确凿核实打印效果满足全部颜色、尺寸和耐用性规格——监管查验人员确实会拒收褪色、偏色或尺寸不足的危险品标牌。
培训和参考用途
,可从以下渠道获取可打印危险品标牌和危险品标牌 PDF: - PHMSA(美国交通部)——提供指南和参考资料 - IMDG 规则出版物——包含标牌规格和示例 - 商业合规供应商——提供可下载的参考图表
实际装运用途
,请向能提供相关法规合规认证的正规供应商采购。挑选危险品标牌时注意: - 丝网印刷或按 BS5609 或同等标准制造 - 颜色与认可的容差图一致 - 采用耐用材质(乙烯基、硬质乙烯基,或配支架的纸板) - 尺寸正确:国际标准最小 250 mm × 250 mm(9.84 英寸);美国 49 CFR 标牌为 273 mm × 273 mm(10.75 英寸)
6. 集装箱船运输时,危险品标签与危险品标牌有什么区别?
集装箱海运用的危险品标牌是贴在集装箱外侧的大型(250 mm x 250 mm)菱形警示标志——按 IMDG 规则,两侧和两端各 1 张,共 4 张。危险品标签(100 mm x 100 mm)贴在箱内单个包装件上。两者缺一不可:每个包装件贴标签,集装箱外侧贴标牌。危险品标牌让码头作业人员、装卸工人和应急响应人员了解整箱货物的总体危险性;标签让箱内操作人员识别每个包装件各自的危险性。
7. 危险品标牌由谁负责张贴和拆除?
按 IMDG 规则,装箱人(签署集装箱装箱证明书的一方)负责确保集装箱张贴正确的危险品标牌;按 ADR,责任方是装货人。司机一般不负责给集装箱贴标牌,但负责核对标牌与危险货物运输单据一致,并确保车辆本身张贴规定的橙色警示板。按 49 CFR,通常由发货人负责。 关键一点:危险货物或其残留物卸空后,所有标牌、橙色面板、标记和标志都必须撤除或遮盖,防止集装箱在下一航次中被错误识别。可移除式危险品标牌让这项工作更省力、更可靠。
相关指南
各类别范围、港口接受度与运输限制。
危险品 2-9 类整柜/拼柜出口,承运人预审后订舱。
中国-欧洲危险品海运的航线规则。
危险品 2-9 类整柜/拼柜出口,承运人预审后订舱。
